适用条件
您需要 ETIAS 吗?完整适用条件指南
来自免签国家和地区的国民,在前往 30 个欧洲国家进行短期停留(任意 180 天内最多停留 90 天)时,将需要办理 ETIAS 旅行授权。请使用下方的查询工具快速获得答案,然后阅读详细规则。
仅供参考 —— 最终名单由欧盟在启用时确认。请务必查阅 ETIAS 官方门户网站。
预计需要办理 ETIAS 的免签国家和地区
- 阿尔巴尼亚
- 阿根廷
-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
- 安圭拉
- 安提瓜和巴布达
- 澳大利亚
- 巴巴多斯
- 巴哈马
- 巴拉圭
- 巴拿马
- 巴西
- 百慕大
- 北马其顿
-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
- 东帝汶
- 多米尼克
- 福克兰群岛
- 哥伦比亚
- 哥斯达黎加
- 格林纳达
- 格鲁吉亚
- 韩国
- 黑山
- 洪都拉斯
- 基里巴斯
- 加拿大
- 开曼群岛
- 科索沃
- 马来西亚
- 马绍尔群岛
- 毛里求斯
- 美国
- 蒙特塞拉特
- 秘鲁
- 密克罗尼西亚
- 摩尔多瓦
- 墨西哥
- 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
- 尼加拉瓜
- 帕劳
- 皮特凯恩群岛
- 日本
- 萨尔瓦多
- 萨摩亚
- 塞尔维亚
- 塞舌尔
- 圣赫勒拿
- 圣基茨和尼维斯
- 圣卢西亚
- 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
- 所罗门群岛
- 台湾
- 汤加
- 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
-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
- 图瓦卢
- 瓦努阿图
- 危地马拉
- 委内瑞拉
- 文莱
- 乌克兰
- 乌拉圭
- 新加坡
- 新西兰
- 以色列
- 英国
- 英属维尔京群岛
- 英属印度洋领地
- 直布罗陀
- 智利
-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
-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
此为基于欧盟官方数据的参考名单 —— 适用国籍的最终名单由欧盟在启用时确认。
谁需要办理 ETIAS 旅行授权
如果您持有上述某个免签国家或地区的护照,并计划在 30 个参与欧洲国家中的任意一国短期停留,则需要办理 ETIAS。
请注意,某些国籍仅在持有特定旅行证件时才免签 —— 例如,阿尔巴尼亚、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、科索沃、黑山、北马其顿、塞尔维亚、格鲁吉亚、摩尔多瓦和乌克兰的国民需要持有生物识别护照;持有任何其他类型护照则需要办理申根签证。香港特区、澳门特区护照持有者,以及(注明身份证号码的)台湾护照持有者也可申请。
仍需办理 ETIAS 的特殊情形
- 来自需签证国家、居住在免签国家的中小学生,在随班级和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旅行时,在严格条件下可凭 ETIAS 代替签证出行。
- 获认可的难民和无国籍人士,且居住在某免签国家(或爱尔兰)并持有该国签发的旅行证件、前往目的地无需签证者。
- 英国国民(除非属于《脱欧协议》受益人并持有居留证件 —— 见下文)。
- 机组人员:视国家而定,执勤中的民用空乘和海乘人员可能需要办理 ETIAS —— 各国要求不同。
谁无需办理 ETIAS
- 需办理 ETIAS 的 30 个欧洲国家及爱尔兰的公民 —— 包括双重国籍者;他们须持该欧洲国家的护照出行。
- 安道尔、摩纳哥、圣马力诺的国民,以及梵蒂冈/教廷护照持有者。
- 持有效申根签证者(签证已涵盖筛查),以及一般而言需签证国家的国民。
- 由某个 ETIAS 国家签发的居留许可或居留卡的持有者(塞浦路斯签发的证件有特殊规定)—— 在其证件有效期内无需办理 ETIAS。
- 属于《脱欧协议》受益人且持有统一格式居留证件的英国国民。
- 居住在某 ETIAS 国家、并持有该国签发旅行证件的难民和无国籍人士。
- 来自免签国家的外交、公务/官员或特别护照持有者。
- 持有地方边境通行证(限边境地区内)、获认可国际组织的旅行证件的人员,以及执勤中的某些北约部队人员。
- 欧盟《临时保护指令》的受益人。
双重国籍
如果您的国籍之一来自某 ETIAS 国家或爱尔兰,您可获豁免 —— 但您必须持该国护照出行。如果您的欧洲护照已过期,请联系该国领事馆办理新的旅行证件;您不能“退而求其次”,改用另一国籍的护照加 ETIAS。
长期停留及其他目的
ETIAS 仅涵盖短期停留(任意 180 天内停留 90 天)。如果您计划工作、学习或停留更长时间,则需改为办理相应的国家签证或许可。
